谷類制品輻照殺蟲工藝
文章欄目:技術標準 加入時間:2005/9/20 10:48:28 點擊數:1062
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/T18525.2—2001
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谷類制品的輻照殺蟲工藝和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包裝大米、面粉、高粱米、玉米渣、黃米、燕麥片、小米的輻照殺蟲。 本標準不適用于上述產品的防霉、殺菌。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 2715-1981 糧食衛生標準 GB/T 1854-2001 食品輻照通用技術要求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 3.1 谷類制品 cereal grains products 經初加工或深加工的各種谷物作物的籽實。 3.2 最低有效計量 minimum effective dose 為達到輻照目的所需的輻照工藝劑量下限量。本標準中指達到谷類制品殺蟲目的的最低劑量。 3.3 最高耐受劑量 maximum tolerance dose 不影響被輻照產品質量的輻照工藝劑量上限。本標準中指不影響谷類制品使用品質和功能特性的最高劑量。 4 輻照前要求 4.1 產品 谷類制品應符合GB 2715要求。水分含量應〈12%。產品應經篩選,以使產品中無害蟲的蛹及成蟲存在。篩選后應立即包裝。 4.2 包裝 應使用食品級、耐輻照、保護性的包裝材料。外包裝使用瓦楞紙箱,并用膠帶密封。 4.3 輻照時期 輻照應在谷類制品篩選、包裝后立即進行,以防害蟲的卵及幼蟲發育成蛹和成蟲。 5 輻照 5.1 輻照裝置和管理 按GB/T 18524規定執行。 5.2 工藝劑量 殺死害蟲卵和幼蟲的最低有效劑量為o.3 kGy,大米、高粱米、玉米渣、小米、黃米、燕麥片、面粉的最高耐受劑量分別為:0.5kGy、0.8kGy、0.8kGy、0.8kGy、0.8kGy、0.8kGy和1.0kGy。用于谷類制品輻照殺蟲的工藝劑量應設定在o.3kGy和各種谷類制品的最高耐受劑量之間。 6 輻照后貯運 產品庫必須無蟲源。在運輸和裝卸時應防止內外包裝的破損以避免害蟲的再侵入。 7 輻照后產品質量 按本標準操作,輻照后無活成蟲出現。卵和幼蟲可在1~3周內死亡,并且不會影響本產品的食用品質和功能特性。 8 標識 按GB/T 18524—2001中第8章執行。 9 重復照射 根據GB/T 18524—2001中第7章的規定,可進行重復照射,但累積劑量不應超過產品的最高耐受劑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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