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輻照保鮮工藝
文章欄目:技術標準 加入時間:2007/1/29 11:36:07 點擊數:992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/T 18527.1—2001 Code of good irradiation practice for apples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蘋果輻照保鮮的工藝和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紅香蕉蘋果、青蘋果、黃香蕉蘋果、國光蘋果的輻照保險。其他品種的蘋果也可參照執行。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的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放映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性。 GB/T 1852-2001 輻照食品通用技術要求
3 定義
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 3.1 輻照蘋果 irradiared apples 為延長保鮮期,采用γ射線或電子束輻照處理過的蘋果。 3.2 最低有效劑量 minimum effective dose
為達到輻照目的所需工藝劑量的下限值。在蘋果輻照中,指為達到延長蘋果保鮮期的目的所需的最低劑量。 3.3 最高耐受劑量 maximum tolerant dose 不影響被輻照產品質量的工藝劑量上限值。在蘋果輻照中,指不產生危害蘋果質量的最高 劑量。
4 輻照前要求
4.1 產品 蘋果在生理成熟期內按正常采摘要求采收,采摘后經挑選分級,剔除成熟度過高的蘋果。 4.2 包裝 4.2.1 內包裝應使用食品級、耐輻照、保護性包裝材料。 4.2.2 蘋果逐個用軟紙或泡塑網袋包裝后按規格裝入瓦楞紙箱中。 4.4.3 貯藏與運輸 應在2C~4'C陰涼通風場所貯存。運輸中應防止日曬雨淋。 4.4 輻照時期 蘋果應在采摘后兩周內進行輻照處理。 5 輻照 5.1 輻照裝置和管理 按GB/T 18524規定執行。
5.2 工藝劑量 蘋果輻照處理的最低有效劑量為0.25kGy,最高耐受劑量為0.80kGy。 5.3 輻照條件 輻照加工為常溫輻照,無特殊要求。
6 輻照后要求
6.1 貯存 輻照處理過的蘋果應貯存在0℃~5℃的冷風庫內。 6.2 運輸 輻照蘋果可在常規條件下運輸,但應避免日曬雨淋。
7 輻照后蘋果的質量
7.1 輻照后產品的質量 輻照處理對蘋果的品質和功能特性無不良影響。 7.2 保鮮期 經輻照處理的蘋果在0℃~5℃冷藏貯存條件下保質期為6~9個月。
8 標識
產品外包裝標識要求按GB/T 18524—2001中第8章執行。
9 重復照射
產品不允許重復照射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—12—05批準 2002—03—01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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